武夷山茶叶产品标签广告商标应该这么做
茶叶的标签、广告、商标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载体,做好标签、广告、商标的管理,既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也是保障茶叶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小编针对我市武夷岩茶、武夷红茶产品的特点归纳相关知识提供给大家:
第一部分标签知识
◆预包装茶叶标签:
预包装茶叶首先应当预先包装,此外包装上要有统一的质量标示。"预先定量"和"包装或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是预包装茶叶具有的两个根本特征。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之规定,预包装武夷岩茶、武夷红茶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名称、配料、净含量或规格、质量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方法、产地、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号、生产商、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等。示例:注意事项:
1、茶叶产品名称不得使用恶俗名称。
2、若使用的茶叶产品名称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武夷岩茶"、"武夷红茶"属于标准里的专用名称,应当清晰地标注在醒目位置。
"武夷岩茶"、"武夷红茶"应标明品种名称。武夷岩茶(GB/T18745)标准中产品分为大红袍、名枞、肉桂、水仙、奇种;武夷红茶(DB35/T1228)标准中产品分为正山小种、小种、烟小种、奇红(金骏眉等)。
3、规格或净含量应与茶叶真实属性专用名称在包装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茶叶净含量的法定计量,用质量克(g)、千克(kg)标示。当质量<1000g时,用克(g);当质量≥1000g时,用千克(kg)。
4、武夷岩茶的质量等级划分可查询GB/T18745;武夷红茶的质量等级划分可查询DB35/T1228。不得虚假标注质量等级,以次充好。
5、生产日期,是指预包装茶叶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6、保质期,是指预包装茶叶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方法"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7、产地,指产品的实际生产地址,如生产者地址就是产品的实际产地,则不强制要求标示"产地"项。
8、产品标准号,是标示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代号,可以不标示年代号。如武夷岩茶:GB/T18745;武夷红茶:DB35/T1228。
9、生产许可证号: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为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数字,2018年10月1日后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
10、生产商、生产地址,要如实标注生产许可证上登记的企业名称、地址。
11、茶叶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茶叶的,应当委托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条件和能力的企业。生产的茶叶的标签上应标明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受托方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等食品生产许可证信息。
12、不得在已有的标签上通过加贴、补印等手段单独对日期进行篡改。
13、茶叶标签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商标。标签可以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用相对应的繁体字。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14、茶叶标签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15、茶叶标签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者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茶叶,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16、茶叶标签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17、标签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18、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以及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19、根据《福建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预包装茶叶需要标注商品条码。
20、不得伪造、冒用、变造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编号。食品生产许可证(SC)不得出租、出借、套用、挂靠、授权使用等。
21、食品生产许可证有许可范围,详见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如只获得"武夷红茶"许可的企业不得超许可范围生产"武夷岩茶"、"袋泡茶"、"紧压茶(茶饼)"等。
22、不得出现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产地、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与食品标签或者标识不一致。(如网店上茶叶等级标特级,而茶叶标签上等级标一级)
◆散装茶叶标注:
散装茶叶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计量销售(称重销售)的茶叶。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散装茶叶经营者销售散装茶叶,应当在散装茶叶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茶叶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示例:注意事项:
23、茶叶销售者对散装茶叶自行称重并使用通用包装做简易包装,以简易包装为单位销售的,包装上标示内容按散装茶叶的标注要求执行,建议在外包装上标明:(计量方式:散装称重)
24、标签标示更多详细内容可以上网查询《食品安全法》、《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武夷岩茶(GB/T18745)、武夷红茶(DB35/T1228)标准。
第二部分广告知识
茶叶生产经营者发布的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注意事项:
1、发布的广告不得对茶叶产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
(如外地红茶虚假声称为武夷红茶;虚假宣传茶叶原料种植地区或类似表述;虚假的手工制作、野生、贮存年份或类似表述;虚假宣传为获奖茶;未取得认证或认证过期未延续的情况下虚假声称"绿色食品"、"无公害"、"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等)
2、发布的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如违法使用专供XX国家机关、XX政府指定接待产品、军队特供等;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最好"、"第一"、"唯一"、"极品"、"顶级"等;违法发布恶俗广告等)
3、茶叶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作用。
(如茶叶防癌抗癌、陈茶是药等)
4、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如获得的荣誉要表明出处、范围、有效期限等)
第三部分商标知识
商标应当正确、规范使用。
注意事项:
1、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得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字体、图形和颜色(黑白色注册的除外)。
2、必须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茶在商标分类表中第三十类)
3、不得出现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如不当使用产地的地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如经营者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突出使用"牛栏坑"与他人茶叶注册商标"牛栏坑"构成相同或近似。)应符合《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正当使用茶叶产地地名,建议可以标:产地:福建南平武夷山(牛栏坑)。
4、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如把恶俗名称作为商标使用)
5、不得将"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本文节选武夷山市市场监督局周翔课件资料,在此表示诚挚感谢!
本文源自武夷山茶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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